“東方之星”沉船事件再次給我們敲響季節性安全警鐘,夏季是雷雨多發季節,也是化工企業事故多發季節。為確保夏季化工企業安全生產,我們要把防汛、防雷電、防高溫爆炸、防特殊作業、防中暑為重點的“五防”工作擺在首位。
防汛措施:針對夏季溫度高、雨水多、濕度大的特點,認真做好對各類設施、管道的降溫、防雷和安全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加強對存放各類危險化學品原料、產品倉庫的安全檢查,尤其是對遇濕容易分解出易燃、有毒氣體的原材料和產品,要采取嚴格的防水、防潮措施。一旦生產裝置區發生內澇時,應及時將正在運行的生產裝置按緊急停工步驟改為低溫循環;受澇電氣設備應及時停電、切除,同時,確保裝置區內的污水不進入雨水系統,堵住雨水與污水相通的地漏,做好清污分流。發生洪澇時,應全力保護供電設施,保證電力設施不進水;如確無法保證時,應果斷切斷供電電源,啟用應急照明電源。
防雷電:切實加強危險化學品的生產、儲存裝置(設施)的防雷、防靜電工作。嚴格按照有關規范要求,定期進行防雷、防靜電、接地檢測,確保各項防雷、防靜電設施完好有效。遇雷雨天氣時,要注意各儀表、用電設備的運行情況,做到及時關閉非必要電氣設施,盡量減少上塔頂等室外登高作業,嚴格執行操作程序,防止雷擊事故的發生。為預防裝置因雷擊緊急停工,企業應制定因雷擊損壞設備影響生產的專項處置預案并加強演練和應急知識普及。
防高溫爆炸:嚴格化學品儲罐、倉庫和露天存放的化學品的安全管理。要對照危險化學品儲存相關規范的要求,認真做好高溫汛期的防護工作,全面檢查各類安全設施的配置、適用和安全管理措施落實情況,及時整改存在的安全隱患和問題,確保危險化學品生產場所和儲存設施的降溫設施完好,防止因溫度、壓力升高導致罐、桶、鋼瓶等破裂而引發爆炸事故;合理安排時間,切實做好易燃易爆原料和產品裝卸作業管理,避免物料長時間暴曬而引發火災事故。
防特殊作業:進入夏季,各化工企業檢維修作業增多,一旦安全管理不到位易引發事故。各企業必須嚴格按照《化學品生產單位特殊作業安全規程》(GB30871-2014)和相關檢維修規定制定并落實各項檢維修和停開(試)車制度及特殊作業審批手續,堅決杜絕由于特殊作業不規范引發事故。
防中暑:各企業要高度關注高溫汛期信息,及時掌握天氣和水情預測預報,提前做好高溫防中暑措施,確保一旦出現異常情況能安全有效應對。
總之,各化工企業除做好“五防”措施外,還應深刻汲取季節性安全事故教訓,加大隱患排查治理力度,結合企業現狀和區域實際,加大夏季高溫汛期預防措施落實力度,確保企業安全渡過季節性風險而實現安全生產。
(余建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