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安全監管總局發布《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3號)
來源: 中國化學品安全通訊2009年 瀏覽: 4480 發布于2009年09月01日
7月1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發布《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監督管理暫行規定》(總局令第23號),并自2009年9月1日起施行。該《暫行規定》是根據《職業病防治法》、《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有關職業健康監督檢查職責調整的規定而制定的,對生產經營單位的相關職責、監督管理等作出了明確的規定。
該《暫行規定》的實施,將對加強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作業場所職業健康的監督管理,強化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危害防治的主體責任,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危害,保障從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健康發揮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