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慶石化出臺“十六項”HSE新規定
來源: 大慶石化公司化工二廠工 瀏覽: 2791 發布于2011年06月27日
從7 月1 日起,大慶石化出臺“十六項”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新規定,有效適應當前企業安全環保工作發展需要,助力企業持續安全生產。根據中國石油集團公司“十五項”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規范、煉油與化工分公司“十六項”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規定要求,大慶石化結合實際,制定了“十六項”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規定。分別是:《作業許可管理規定》、《培訓管理規定》、《HSE 觀察與溝通管理規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工作循環分析管理規定》、《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工藝設備和人員變更管理規定》、《動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管線和設備打開管理規定》、《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腳手架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挖掘作業管理規定》、《吊裝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能量隔離管理規定(試行)》。新規定自7月1日起正式執行。
據了解,大慶石化“十六項”規定中,《作業許可管理規定》、《HSE 觀察與溝通管理規定》、《工作前安全分析管理規定》、《工作循環分析管理規定》、《投用前安全檢查管理規定》、《管線和設備打開管理規定》、《腳手架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能量隔離管理規定(試行)》八項規定為新增規定,是在總結以往事故教訓和借鑒先進安全管理經驗的基礎上,結合推行HSE 管理體系具體要求、針對安全管理關鍵過程和重點作業而制定的。原《工業用火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動土作業安全管理規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定》、《高處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起重作業安全管理規定》、《煉油化工建設項目投料試車條件》、《變更過程安全環保管理規定》八項制度同時廢止。
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大慶石化人事處、生產運行處、電氣管理處、質量安全環保處4 個主管部門針對各自負責的制度,分別組織公司各單位管理層相關人員對新規定進行集中宣貫、學習和培訓,促進管理人員對“十六項”新規定內容和涵義的理解。大慶石化進行統一部署,迅速在基層單位員工中,開展了“十六項”健康安全環保(HSE)管理新規定培訓,促進全體干部員工熟練掌握“十六項”制度的具體內容和要求,力保“十六項”新規定貫徹、落實和執行到位,為7 月1 日正式執行做好技術準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