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葵
于1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關于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器定期檢驗問題,新購買的檢測儀器是必須委托第三方專業機構校檢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嗎?還是新購買的1年后才送檢?謝謝
萬*生
于1年前留言:
專家好! 關于重大事故隱患判定標準中第十三條“控制室或機柜間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不滿足國家標準關于防火防爆的要求”,文字內容比較簡單,其中解釋條款中第二部分是節選石化規5.2.18條中的第3款,有前置性說明,另外GB/T50779去年年底才實施。想咨詢:機柜間或控制室不在裝置區(間距滿足要求),經過抗爆計算和設計及施工,面向具有火災、爆炸危險性裝置一側開有門窗的算不算重大事故隱患? 謝謝!
嚴*軍
于1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請問2個問題:1、《氟化企業安全風險隱患排查指南》中要求“氟化氫液體在碳鋼管路中的流速不宜大于1.8m/s”,請問這條是不是強制要求,另外如果管路的材質不是碳鋼,例如不銹鋼的,是否流速還要小于1.8m/s。2、今年專家檢查時提出HAZOP分析報告中的風險矩陣必須使用5*7的,請問這是強制要求嗎,我們報告中使用的是4*4的,謝謝老師。
柴*龍
于1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 GB30871中受限空間的定義為:進出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注:包括反應器、塔、釜、槽、罐、爐膛、鍋筒、管道以及地下室、窨井、坑(池)、管溝或其他封閉、半封閉場所。 其中對于坑/池的深度沒有說的很清楚。我司在臨檢時發現有個60CM的雨水坑,在敞開的空間,老師認為此處為受限空間,我司的安全管理人員人為這個不應算作受限空間,因為它不符合受限空間的要素。 這里想請教下老師對于坑(池),在不滿足受限空間的進出受限、通風不良等條件下,多深的深度應該歸為受限空間比較合適? 盼復,謝謝。
錢*飛
于1年前留言:
關于高處作業使用安全帶的問題,發現好多企業都是使用帶緩沖包的安全帶,這種安全帶用在五米左右以下,應該是起不到作用的,因為一旦人體墜落,緩沖包打開的話,人就已經撞擊到地上了,你們能根據市面上的安全帶類型,出個指導,多高的高處專業用帶緩沖包的,多高的專業不能使用緩沖包,而要用速降器
王*敏
于1年前留言:
請問關于工藝卡片,工藝參數高/低報、高高/低低報,工藝聯鎖值,設計值中間的關系有哪項制度有要求和規范?工藝卡片指標范圍設置的具體要求是怎樣的?工藝卡片范圍不超過聯鎖值和設計值,是否可以等于?
徐*祎
于1年前留言:
你好,專家。我們是生產合成氨的,合成氨系統冷卻用的是氨冷器,氨冷器的液氨來自冷凍站,冷凍站的工藝就是將來自合成氨冷器的氣氨通過螺桿式壓縮機壓縮提高壓力,冷凝后變成液氨送至合成氨冷器循環使用。冷凍站崗位人員已取得合成氨工藝操作證,請問一下冷凍站崗位員工還需要考取 制冷與空調作業證 不?
吳*鑫
于1年前留言:
專家您好!咨詢一下某企業取得無儲存經營許可證,租用非危險化學品倉庫存儲危險化學品,違法行為是否適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第七十七條第三款。謝謝。
王*輝
于1年前留言:
充電的手槍鉆在非火災爆炸危險區進行搭設腳手架和安裝保溫時屬于動火作業嗎?
徐*林
于1年前留言:
老師你好,我想詢問一下,生產雙氧水裝置,在進行動火作業時對現場氣體分析,主要分析哪種類型的可燃氣體。(蒽醌法工藝)
安*白
于1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請問企業所有的崗位都要設置現場處置方案嗎?有沒有相關法律法規標準?
李*群
于1年前留言:
你好,我想咨詢一下,站在原油拱頂罐上四周有護欄但沒有操作平臺維修安全閥等設備算高處作業嗎?需要帶安全帶嗎?
武*磊
于1年前留言:
常壓反應使用的搪瓷反應釜(夾套里是導熱油加熱),介質為室溫硫化硅橡膠,是否為壓力容器?
李*全
于1年前留言:
“生產裝置不穩定時,不應進行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中怎樣定義生產裝置不穩定?假如一條煤氣管道有漏點,產權單位臨時帶壓堵漏,并安排計劃準備一個月后檢修,這算不算生產裝置不穩定?謝謝
黃*順
于1年前留言:
老師,您好!我想問一下現階段企業風險管理是按照安全生產標準化的以作業活動和設備設施為分析對象進行風險評價,還是按照應急管理部要求的以分析單元為對象進行風險分析?
楊*森
于1年前留言:
專家們好,我公司一液氨臥罐DCS液位設置。H:2800mm,HH:2850mm,其中HH為高高聯鎖值。化學品協會專家曾到我公司進行過檢查,提出,要高高報警后再設置高高聯鎖值為2880mm。這樣是否合適。高高報警與高高連鎖值不是一回事么?
沈*威
于1年前留言:
請問現在企業都在使用電子票證,如果因為系統異常或故障而使作業票證無法按時結束作業(現場實際作業已按要求結束),造成作業時間超時的需要怎么處理
錢*飛
于1年前留言:
1. 在GB30871的動火作業有關條款中提及了,禁火區,易燃易爆區域的概念,我的理解,易燃易爆區應該是就是爆炸分區圖中劃定的區域,禁火區應該是比易燃易爆區大一些的區域(具體大多少,這個目前沒有看到標準,可以由企業在充分評估安全后定義),在易燃易爆區域內動火作業至少是一級(清除干凈的除外),在易燃易爆區外,禁火區內的動火作業至少是二級。 禁火區外可以不按GB30871實施。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2. 禁火區外的由企業自己定義,一般如電焊、氣割有明顯高溫火花的作業,很多企業從安全管控的角度,自行定義為二級動火,其它如手槍鉆,角磨機、電鎬之類的就按普通作業來管控。我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3. 如果是企業自己定義的二級,周末與節假日是否需要升級,是否可以在企業自己的動火作業程序中說明這種情況不用升級?(因為我公司在丙類建筑上安裝太陽能發電,周末進行施工,因為涉及到用角磨機時,會有火星,我公司就作為二級動火,但在周末的監管單位抽查中,提出周末沒有二級動火,只有一級動火。 4. 作業監護人的要求在GB30871中未明確,按之前 的理解特級、一級動火,需要持續有人監護,人員離開,作業必須中止,二級動火只需有監護人定期巡查,不用持續監護,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確的,那同樣的作業,如果周末二級動火需升級為一級動火,這個監護人需要持續在現場監護嗎?(我的理解,升級是審批權限的升級,其它安全要求不用改變) 謝謝!
錢*飛
于1年前留言:
我公司由二部分主營業務組成,其中一部分為危化品生產行業為油墨生產與制造(耗材),另一部分是專用設備制造(油墨是配套這個設備使用的),想了解,是否因為我們是危化品生產企業,專用設備制造的車間也必須按GB 30871實施,目前有檢查人員提出,在專用設備制造車間(非易燃易爆區),使用手槍鉆、電鎬、切割(非氣割),之類的作業活動,也必須按動火作業來實施,是否合理。另外,專用設備制造過程每天有幾十臺機器需要測試,還有些如電鉻鐵、電動裝配工具等都是在現場的插座上拔插的,有檢查人員認為這個也要按臨時用電來管控,個人認為,臨時用電應該是針對檢維修過程中使用的臨時的檢維修工具,而不應該將生產設備的用電作為臨時用電來管理,這樣的理解是否正確?
張*耀
于1年前留言:
協會專家,老師:高風險作業許可票(紙質)可以使用手簽章代替手簽字么?部分作業人員穿戴防護服裝或現場實際,不便簽字。批準人可以使用手簽章代替手簽字么?